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公示,公示期为3日(自本公示发布次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佐证,由法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法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公示内容如下:
2026年2月6日
监督电话:0431-87005028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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