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2月24日电(孙宇)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后,民一庭法官孙宇依托审执衔接机制,促成被告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司法为民的温度与速度双向提升。
据悉,2024年,张某受曲某雇佣,在德惠市某厂区内从事卸货劳务时,不慎从铁架上坠落致腿部受伤。事发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某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孙宇细致核查证据,结合报警回执、调解协议书及现场监控视频,依法认定张某与曲某之间成立劳务关系,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判决曲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张某自行承担30%责任,同时明确了误工费、鉴定费等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对无法律依据的诉求依法予以驳回。
判决书送达后,承办法官并未止步于“案结”,而是持续跟进案件履行情况,专门向曲某释明了主动履行判决的法律意义,以及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强制执行、信用惩戒等法律后果。得知曲某有主动履行意愿后,孙宇第一时间启动审执衔接机制,同步联系执行局工作人员到场介入。
在法官与执行干警的共同见证下,双方现场达成和解,曲某当场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判决生效后迅速实现权利兑现,真正做到了“审判断是非、执行保权益、衔接提效率”。
该案的快速化解,是德惠法院深化审执衔接机制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该院将持续优化审执衔接流程,打破审判与执行的信息壁垒,对涉民生、涉小微企业等重点案件实行“快审、快结、快衔接”,以更高效的司法服务、更务实的工作举措,让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跑出司法为民的“加速度”。(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