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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法院“执前扣划”让胜诉权益兑现驶入快车道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6日 16:09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2月6日电(王储)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的创新机制,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生效后,直接通过审判环节完成案款扣划,将执行款精准、迅速地划付至债权人账户,生动诠释了“如我在诉”的司法服务理念与“立审执”一体化衔接的工作效能。

  据悉,2025年,某供应链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某建筑材料经销处及徐某诉至法院。诉讼伊始,根据原告申请,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快速执行,冻结了被申请人名下相应金额银行存款,为后续纠纷化解和权益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

  案件审理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方共同赔偿原告,并约定了明确的履行期限。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在履行期内自动付款。

  面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到期未履行的情况,法院并未机械地等待原告另行申请强制执行、重新立案,承办法官依据《工作指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关于“财产保全阶段已经足额控制无需变价的财产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经债权人申请,审判部门可以用原案号作出扣划裁定,并通知执行部门将案款划付给债权人”的规定,在原告提出相应扣划申请后,用原案号作出扣划存款裁定,并同步向协助执行银行发出《协助划拨存款通知书》,将被告账户内的钱款直接划付至原告账户。从原告申请到款项成功划拨,仅用时1天,极大缩短了债权实现的周期。

  案件的成功处理,是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指引》精神,将“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融入司法实践的具体体现。它打破了传统的“立、审、执”阶段壁垒,体现了多重价值。

  该院此次成功实践,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走深走实的缩影。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优化,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进一步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该院将不断完善从诉前调解到立案、审判、执行的全程衔接机制,强化风险提示、财产保全、督促履行、判后答疑等各项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能体验到高效、便捷、有温度的司法服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目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