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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法院“组合拳”破局“不见面”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1日 13:37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在榆树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内,当事人小何(化名)手持报刊和手机公众号文章,向承办法官许永亮表达诉求。手机屏幕上,正是该院此前发布的“出具离婚意见书”的宣传报道,这篇文章成为她摆脱婚姻困境的“救命稻草”。

  原来,小何与小郝(化名)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一年前,小何首次起诉离婚,因男方不同意被法院判决驳回。

  分居满一年后,小何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次小郝虽同意离婚,却坚决不愿与小何见面,而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要求双方共同到场,这让小何陷入了两难。法官在了解案情的时候注意到,女方需迁移户口、男方要办理生意贷款和缴税,均需婚姻关系证明,且双方都希望保护孩子的信息不被泄露,不愿在裁判文书中公开相关内容。

  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后认为,该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再设冷静期已无必要,速战速决方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不见面离婚”“隐私保护”“高效获证”三大核心诉求,速裁中心创新采用了“离婚生效证明书+离婚意见书”组合审理的模式。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先将小何的诉状送达小郝,在其书面认可全部诉求后,再将该意见反馈给小何确认。

  双方达成一致后,法院快速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并同步签发了离婚生效证明书。这份证明书仅载明双方身份信息、离婚生效时间等核心内容,隐去了子女隐私及财产分割细节,既满足了小何户口迁移、小郝商业经营的证明需求,又规避了裁判文书公开可能带来的隐私泄露的风险。同时,该模式无需单独为调解书出具生效证明,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起案件的高效化解,是该院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生动实践。优化“送达—确认—调解—发证”全流程,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融入审判环节,既解决了“同框难”“证明难”“隐私保护难”等问题,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标。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细化工作举措、优化审理流程,以更精准的司法服务、更高效的解纷模式,让司法温度直达民心,用法治力量为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