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月19日电(太成华)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以司法温度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彰显了法治的积极作用。
据悉,2024年10月,原告某建筑劳务公司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然而,在工程临近完工并申请验收时,被告以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为由提出异议,双方产生争议。此后一年有余,被告始终未支付工程款,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迅速梳理案情,厘清无争议事实,精准归纳案件焦点。经审查发现,该案审理面临突出难点,双方当事人未完成最终结算,且涉案标的物已被被告拆除并重新改造,争议标的物已灭失。现有少数施工照片难以反映全部工程量,即使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也因缺乏完备基础材料而无法准确核定工程造价。
面对这一困境,承办法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将重心转向调解。向双方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诉讼风险,帮助当事人理性预判案件结果,同时耐心开展心理疏导,缓和对立情绪,引导双方着眼共赢、共寻出路。
在法官多次沟通与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同意一次性向原告支付施工费,原告亦表示认可。至此,这起历时一年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圆满化解。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进一步更新调解观念、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宣传引导,努力让每一场调解既恪守法治底线,又传递司法温情,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坚实的司法力量。(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