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学习日益普及,购买线上课程已成为不少人的选择。各类网课层出不穷,轻点屏幕就能下单的便捷背后,也存在着“退费难”的隐患。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就调解了一起因课程与宣传不符,买家申请退款而引发的纠纷。
据悉,2025年2月,原告在某平台某旗舰店购买了某精讲课程,店铺宣称由专家在固定时段进行直播授课。2025年3月,旗舰店销售人员通过夸大宣传的方式向原告介绍了“总共只有98小时,不需要死记硬背即可拿证”的“大师护航班课程”,原告相信后,支付了价款购买此课。
后原告发现老师在授课过程中存在讲错的情形,且讲解的相关内容并不详细,故原告在某平台上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并投诉,但一直没有退款成功,支付的款项也一直在某平台处。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将某旗舰店所属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及某平台所属网络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支付的购课款。
法官张双庆接手案件后,及时与各方取得联系了解情况。甲公司抗辩原告应举证证明其所主张的事实存在,且已学习的部分课程不能全额退款。法官认为如果经审理后简单判决被告退款,不论被告是否履行判决义务,但处在平台上的冻结款项将无法得到有效处理。
为此,法官建议双方首先确定退款金额,然后就如何处理冻结款项的退款事宜进行协商。经过初期协商后,原告及甲公司对退款比例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希望乙公司平台能实现向双方分别退款,但平台无法进行操作。
乙公司表示,自身并非退款义务主体,不同意作为被告参与调解,但会全力配合双方处理线上退款流程。因各方对于解决方案各执已见,调解一度陷入瓶颈。为进一步促进案件实质化解,法官为各方搭建沟通平台,对各方争议问题给予指导和建议,引导各方扫清调解障碍。
经过多轮调解,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申请撤回对乙公司的起诉,配合撤销售中退款申请。乙公司配合解除冻结款项,款项支付至甲公司处后,甲公司再按照协商金额退还给原告。
因各方均不在本地,法院组织开展线上庭审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便民诉讼服务,并顺利调解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在履行日到期前,法官及时督促甲公司按期履行,原告也如期收到了退款。案件至此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网络课程时,要选择正规培训机构,规范签订合同,详细了解课程信息。对于宣传内容夸张的内容要保持警惕,不轻易相信“X天速成,轻松拿证”等虚假宣传。如遇到退费难问题,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必要时,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