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月14日电(李俊辰)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李某顺利拿到全额工程款,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也摆脱了涉诉困境,双方实现共赢。
据悉,原告李某与被告某建筑公司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一纸诉状对簿公堂。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某建筑公司向原告李某支付工程款。判决生效后,该建筑公司迟迟未履行给付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细致摸排发现,该建筑公司并非恶意拖欠款项,其自身也是另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只因资金未能及时回笼,才陷入周转困境;若对该建筑公司采取查封和扣押等强制措施,不仅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更不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
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进行面对面调解。一方面,法官耐心倾听李某诉求,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安抚其焦急情绪;另一方面,积极与该建筑公司沟通,引导其正视自身义务,并为其梳理回款路径。
同时,执行法官加大对该建筑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案件的执行力度,向该案件的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督促其尽快履行付款义务。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该建筑公司终于顺利拿到案款,并第一时间将工程款全额支付给李某。至此,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圆满化解。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