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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朝阳法院一法官被授予“吉林省优秀法官”称号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4日 10:45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引导全省法院和广大法官干警忠诚履职、担当作为,近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授予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等15个单位“吉林省优秀法院”称号;授予50名法官“吉林省优秀法官”称号。

  其中,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桂林人民法庭庭长李和被授予“吉林省优秀法官”称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