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月13日电(王晓婷)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春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跨越十八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法官以法理为基、以情理为桥,不仅帮助当事人厘清了债务关系,更修复了濒临破裂的同事情谊,用有温度的司法服务让公平正义直达人心。
据悉,原告张某与被告薛某原系同事,两人曾共事多年关系融洽。2007年7月,薛某因个人资金周转困难向张某求助,张某念及往日情谊,当即出借钱款。由于当时双方信任度较高,未对还款细节作出明确约定。
此后多年,因薛某始终未能偿还借款,经张某多次催要,双方分别于2017年11月、2024年6月两次补签借条确认债务,但欠款问题仍未解决。眼看借条再次临近约定还款期限,薛某仍无还款意愿,张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薛某偿还全部借款及逾期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卓认真审阅卷宗材料,厘清案件事实。该案法律关系清晰,债权债务明确,且原被告曾是同事,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法官认为,相较于直接判决,调解更能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修复关系,减少当事人诉累。为此,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推进案件办理。
调解现场,张某情绪略显激动,向法官细数多年追讨欠款的不易。而薛某则面露难色,反复向法官说明自身经济困境,坦言并非故意拖欠,实在是近年收入不稳定,无力一次性偿还欠款,同时对需支付逾期利息的诉求心存抵触。
针对双方诉求与情绪差异,法官采取“背靠背”释法、“面对面”调解的方式开展工作。面对薛某,法官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表明判决后其可能承担利息的不利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其回忆张某在自己困境时伸出援手的情谊,换位思考债权人的焦急心情。
面对张某,法官则耐心劝导,说明薛某当前确实存在还款困难,若能适当放宽条件,反而更有利于债权的顺利实现。
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与情理交融的劝说下,双方对立情绪逐渐缓和。薛某主动向张某表达歉意,承认自己未能及时还款的过错,真切感受到张某当年相助的可贵。张某也体谅到薛某的实际难处,同意放弃全部逾期利息的主张。
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薛某于2025年12月一次性偿还张某借款本金,十八年的借贷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今后,该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如我在诉、定分止争”的司法理念,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聚焦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物业服务等涉民生领域纠纷,不断优化调解工作机制,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司法保障。(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