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起案件,践行“如为我执”理念,把群众急难愁盼放在心上、落在实处。
据悉,数年前,20岁的王某与杨某的独子刘某因轻微碰撞起了争执,情绪失控的王某持凶器击打刘某,致其抢救无效死亡。榆树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判令其赔偿杨某医疗费、丧葬费等各项损失。
判决生效后,王某入狱服刑,但直至其刑满释放,也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这笔关乎杨某晚年生计的赔偿款成了“纸上权益”。丧子之痛叠加生活困顿,年逾七旬的杨某孤苦无依、卧病在床,家中积蓄早已因儿子的后事和自身治病耗尽,每月仅靠几十元农村基础养老金度日,日常起居全靠亲友照料。无奈之下,杨某于近日委托亲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单海晶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启动财产查控,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王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线索进行全方位查询,同时线下走访其户籍所在地、原居住地社区及相关单位排查隐匿财产情况。然而查询结果显示,王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唯一的银行账户也因长期无资金流水而停用。
为摸清实情,法官带队辗转,多方查询,发现王某入狱时正值青年,十五年的服刑生涯让他与社会严重脱节,出狱后身患疾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仅靠打零工勉强糊口,的确无履行能力。
一边是“执行不能”的客观现实,一边是申请执行人亟需救助的迫切需求,案件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法官深知“执行不能”绝不能成为公平正义的终点。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法官认定杨某符合司法救助的核心条件,便果断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为确保救助精准合规,法官与杨某住院期间的主治医生、护士沟通,详细了解其病情及医疗开支,通过走访社区居委会核实其家庭状况、收入来源,调取贫困证明。随后,法官再次联系王某及其亲属确认其生活与经济能力,固定“执行不能”证据。
同时,法官通过梳理卷宗、裁判文书、执行查控记录等材料,形成了完整翔实的审查报告,为救助审批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在法官的积极协调推动下,司法救助申请顺利通过审批,司法救助金及时发放至杨某的银行账户。
下一步,该院将始终秉持“如为我执”的工作理念,让司法救助真正成为困难群众的“及时雨”“暖心剂”,用实打实的举措化解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