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22日电(闫德毓)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据悉,该案源于被执行人全某的醉驾行为导致申请执行人崔某受伤,因醉驾属保险免赔范畴,全某须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然而,判决生效近半年,全某始终未履行义务,致使崔某的医疗费用无从落实。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调查发现全某始终采取消极对抗的态度且名下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对全某作出司法拘留决定。面临拘留威慑,全某当即表示其妻在国外务工,可分期履行赔偿。
执行干警把握契机迅速组织双方调解,向全某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向崔某如实说明全某的履行意愿与财产状况。经法官耐心协调,崔某同意放弃部分迟延履行利息,全某当场支付了部分款项,并且双方达成了由全某其妻从国外按月汇款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该院践行“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工作理念的生动缩影。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切实将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纸上权益”转化为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与获得感。(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