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15日电(刘夏)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耕地性质变更争议案件,法院通过“实地踏查+府院联动”的创新实践,既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又为行政执法节约了大量成本,让争议实质性化解于诉前。
据悉,为增加收入,赵某将自家承包的耕地开挖改建为鱼塘,此举违反了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问题后,多次上门劝导赵某恢复耕地,但赵某始终存有抵触情绪,认为“自家的地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双方僵持不下。
为制止违法行为、恢复耕地原貌,区自然资源局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赵某限期恢复耕地使用性质。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铃捷没有简单启动诉讼程序,第一时间制定“实地调查+多元调解”方案。
法官先是与区自然资源局细致沟通,全面掌握案件查办背景、法律依据及执法难点;随后主动联系当事人赵某,耐心倾听其诉求与顾虑;同时对接涉案村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深入了解该地块的承包历史、耕种现状及周边情况,为调解工作筑牢事实基础。
在掌握相关材料后,法官组织区自然资源局、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案涉耕地开展现场踏查,对照土地利用规划图向赵某详细讲解耕地保护的法定范围、禁止性规定及相关法律责任。
法官既释法明理,阐明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又换位思考,理解赵某想增加收入的初衷。从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农户长远利益的角度进行情理疏导,引导其认识到恢复耕地的重要性。赵某的抵触情绪逐渐消解,开始主动询问恢复耕地的具体要求。
在法院的主导下,区自然资源局及村委会主动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协调地块恢复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形成了多方联动的调解合力。最终,赵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自愿承诺自行恢复耕地原貌。
近期,赵某按期完成鱼塘回填、土地平整等工作,区自然资源局现场验收确认耕地已具备耕种条件,这场行政争议在诉前得到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通过诉前调解、实地办案、法治宣传等多种方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以司法力量守护耕地红线,为乡村振兴与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