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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起纠纷!长春经开法院用心调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2日 14:02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22日电(张馨月)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了保护伞。

  据悉,杨某与陈某结婚后育有一子小陈。2014年,双方由于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小陈跟随杨某一起生活,被告陈某需支付每月抚养费,直至小陈满18周岁止。

  但双方签订协议后,被告陈某一直未按协议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随着小陈逐渐长大 ,杨某已无力继续独自承担小陈不断增长的生活和学习开销。截至起诉前,陈某已累计拖欠了许多抚养费。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为了在最大程度上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决定优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从亲情出发,耐心地与陈某交流沟通,向陈某讲述孩子生活的点滴,以及父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同时,法官也向陈某释明了履行抚养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经过释法明理,陈某深刻认识到自己对孩子的亏欠,以及多年来自己的不负责任给孩子造成的伤害,承诺会给付拖欠的抚养费并会按期承担每月的抚养费直至小陈年满18周岁。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高效、实质性地解决了抚养费拖欠问题,更明确了后续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为孩子的稳定生活提供了持续保障。下一步,该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积极运用调解等柔性司法手段,引导父母共同为孩子营造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