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介绍,村民张某在自家农田附近发现几个陌生人正在用专业设备测量地形、拍照记录。对方自称是地质勘探队,但无法出示有效证件。张某想起附近有重要军事设施,便立即向村委会报告。
经查,这些人涉嫌非法测绘活动。张某的做法是否正确?普通群众发现类似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张某的做法完全正确,公民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或者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单位合作,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测绘成果和测绘工具,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公众号介绍,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一位公民的义务,在面临可疑人员非法测绘获取数据时,张某的做法完全正确。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可疑情况,如可疑人员测量、拍摄重要设施,境外人员异常收集数据,网络平台出现涉密信息等,可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提供线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