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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法院:守护个人信息安全 别让隐私“裸奔”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9日 14:03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9日电(谭伟旗 王欣婷)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介绍,从购物网站上的消费记录,到社交平台上的个人动态,再到各种APP收集的位置信息,个人信息时刻处于被收集、使用甚至泄露的危险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个人信息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实的法律防线。

  什么是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该公众号介绍,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各种推销电话、垃圾短信,这些很可能就是个人信息泄露的结果。有些不良商家为了谋取私利,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消费者的电话号码、购买偏好等信息,然后进行狂轰滥炸式的推销。这种未经他人同意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在网络上注册账号、进行交易时,也要提高警惕,仔细阅读隐私政策和用户协议,谨慎提供个人信息。若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非法使用或泄露,要及时采取措施,如向相关平台投诉、向监管部门举报,必要时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个人信息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在享受数字化便利的同时,保护好自己的隐私,不让个人信息“裸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