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吉林分社正文

首页-->法制

农安法院田间地头“望闻问切”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0:51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6月18日电(谭伟旗 陈明珠)近日,农安县人民法院到青山口乡某村,就村民邢某反映依据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3年吉01民终6615号调解书申请执行信访一案展开现场听证,明确调解书中应交换土地位置,并组织双方调解。

  当天,听证会由该院执行局主持,邀请两名县人大代表,两名县政协委员组成合议庭共同听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郭鹏,农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国锋到会指导。

  据悉,案涉土地共三块,16根垄耕地(约一亩),4根垄耕地(约一亩),宅基地后园一块。会前,合议庭携当事人邢某、娄某,证人王某到三块土地进行确认。随后回到村委会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经过问询,确认案件事实,娄某、邢某、王某同村居住。2009年,邢某爷爷将王某鱼塘边荒地开垦,王某为便于经营鱼塘,与邢某爷爷商定,用16根垄耕地与邢某家荒地互换。

  同年,与王某相邻的娄某因扩建房屋,占道阻碍王某正常出入,出于补偿,提议用4根垄耕地交换王某部分宅基地(作为房屋后园使用),王某表示同意。

  经过听证,当事人邢某、娄某对调解书约定的土地位置、范围无异议。听证会后,双方具有明显调解意愿,表示将对听证人员提出的调解建议进行考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解中。

  一直以来,该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和发扬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群众、实事求是、就地解决,以案结事了、定分止争为目标,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下一步,该院将坚持调解为先,及时准确回应群众诉求,促使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一次性解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