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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市水果摊引纠纷!榆树法院判双方共担赔偿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5:56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案件。据悉,卢某是水果摊老版,因价格问题与市民张某产生纠纷。情绪激动的两人互相推搡,张某将身后70多岁的老人孙某撞倒,产生了赔偿纠纷。

  为讨回公道,孙某将卢某及张某诉至法院。榆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陈久铭受理案件后,依法组织开庭。

  庭审中,法官劝解双方都有过错,谁都推脱不了责任。卢某虽未直接撞倒孙某,但他推张某的行为是导致孙某受伤的导火索。而且作为生意人,卢某应明白和气生财的道理,文明经商才能留住顾客。张某则应在购买前问清价格,不应辱骂、恐吓他人,遇事应理性协商解决。

  最终,法院根据两人的过错程度,判定卢某承担60%侵权责任,张某承担40%侵权责任。听到判决结果,两人沉默良久,缓缓低下头,表示以后一定吸取教训,文明经商、理性处事,绝不再让此类事故重演。

  法官提醒,生活中摩擦难免,没人能靠脾气“买单”。心平气和才是人生最贵的“性价比”。(谭伟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