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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法院:以法之名 守护清新空气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9日 12:01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5月9日电(谭伟旗 王欣婷)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介绍,大气环境作为地球生态系统的关键一环,其质量优劣直接关乎人类生存与地球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为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法律依据,其对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条规定: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做到科学合理。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为依据。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该公众号呼吁:携手用实际行动保护地球,让蓝天白云成为生活常态,为地球家园留住清新空气,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态未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