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4月2日电 (谭伟旗 夏语诗)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法官刘楠在审理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全面调查,细心论证,严谨审判,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据悉,2018年,原告与被告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后双方就工程涉及人工费问题发生争议,承包方将发包方诉至法院,双方争议较大,乃至进行司法鉴定后仍有争议。
由于该案件案涉时间较长,期间经历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工程完成量公证等众多客观及法律事实变更,案情较为复杂,法官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多次组织庭审,认真查看双方提交的证据,充分了解双方诉求,积极与鉴定所工作人员沟通鉴定事项,多次带领助理冒着严寒到案涉工程现场实地踏查,在与合议庭成员多次讨论后,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均表示认可。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的公正审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法官的耐心负责为庄严的法律增添了一丝温情。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审判理念,切实做好纠纷化解工作,使公正司法的理念深入人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