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28日电 (谭伟旗 姜晶)近日,原告某农机公司负责人走进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交到法官姜晶手中,感谢法官对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公正处理和悉心调解。
据悉,该院收到二起农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均为某农机公司。第一起案件中原告某农机公司与被告李某双方约定用农机补贴款偿还尾款,但2022年补贴款降低,不能冲抵全部尾款,李某认为补贴款多少与其无关,遂拒绝支付。
第二起案件中原告某农机公司多次向购置农机的个人讨要价款未果,遂诉至法院,但实际合同约定主体为甲公司,原告诉讼的被告主体与合同约定不符。
原告某农机公司负责人与被告李某争执很长时间,互不相让。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双方都在一个镇上经营、生活,被告还多次在原告处购买农机,由于在购买时双方对口头协商的内容理解的不一致,导致产生矛盾分歧。
为了化解双方争议,法官跟双方把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说明说透,并邀请被告同行的老乡一起评理,增强调解的说服力,最终经过三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农机公司放弃利润,只收取成本价,被告当庭给付农机款,案件圆满调解。
另一起案件中,法官也没有因为诉讼主体不当而一驳了之,而是直接联系真正购买农机的甲公司负责人,说明案件情况,释法明理、倾心调解,引导双方寻求妥善解决方案。甲公司负责人当即承诺三日内付款,现已履行。
法院用公平公正,化解农机销售中产生的矛盾,赢得的是一面锦旗、一封感谢信,更是一份肯定、一份信任。
两案的成功调解,使得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彻底地化解了矛盾,有效定分止争,是该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打响春耕“保卫战”的生动体现。春耕在即,该院将继续加大调解力度,创新调解方法,努力为春耕生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助力春耕顺利进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