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在办理一件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时,通过教育督导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主动履行了生效的法律义务,使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据悉,2024年9月,宗某家房屋漏水,导致住在楼下的宋某家屋顶受损,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经该院依法调解,宗某同意赔偿宋某作为修复费用,然而宗某却迟迟未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向被执行人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对宗某进行了线上查控。然而,查控结果显示宗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面对这一情况,执行干警决定对宗某进行约谈。
约谈过程中,执行干警耐心听取了被执行人宗某的意见,宗某表示:“我目前生活困难,难以支付这笔赔偿款。”执行干警听后耐心劝解,同时向宗某详细解释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指出宗某有履行生效法律调解书的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将承担的不利后果。
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劝解和普法教育,宗某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宗某最终筹集到了赔偿款,并在法院的调解室内亲手交给了宋某。
至此,这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物权保护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得以圆满解决。
接下来,该院执行局将一如既往,为营造和谐稳定的辖区环境贡献力量。(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