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20日电 (谭伟旗 贾天琪)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单海晶执结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据悉,小洋(化名)、小涵(化名)分别饲养一条小狗,某天,二人共同的好友小蔓(化名)将狗“借走”遛圈,遛狗途中不慎将张某绊倒,致其摔伤住院24天,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
后张某向三人索要医疗费和后续费用等费用。由于三人都是高中生,张某便向三人的父母索赔,将三人及其父母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等人共同偿还张某赔偿款。判决生效后,被告等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认为案件涉及人数较多,且双方情绪对立,若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能激化矛盾,不利于问题解决。因此,她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原被告沟通,寻找实质化解方案。
执行法官首先安抚了张某的情绪,承诺会尽力为其争取合法权益。随后,她与小洋、小涵、小蔓及其家长进行了深入沟通,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拒不履行判决的后果。
考虑到三个家庭的经济状况,执行法官与张某沟通,建议适当减免部分赔偿金额。起初,张某有些犹豫,但在法官的劝说下,最终同意减免部分款项。
经过数小时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小洋、小涵、小蔓及其父母承诺分期支付赔偿款,张某也表示谅解。这场因宠物狗引发的赔偿纠纷,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法官提醒,饲养宠物绝非个人私事,每位“铲屎官”都应时刻绷紧三根弦:
①法律之弦: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依法养宠;
②安全之弦:携犬外出必须佩戴牵引绳,主动避让行人,确保公共安全;
③文明之弦:定期参加宠物行为培训,提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做到文明养宠。
唯有将爱心置于法治的框架内,才能真正构建人宠和谐共处的社会生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