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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法院“云端庭审”化解新业态纠纷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0日 11:04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五棵树人民法庭副庭长李国钊通过多次开展网络远程庭审,隔空三地连线,成功调解了一起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2023年11月,21岁的女主播小高(化名)与山东省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主播经纪合约》,约定由公司全权负责其线上线下演出活动,并按比例分配收益,合约有效期持续到2025年6月。

  签约后,公司支付给小高签约金,但合作仅持续两个月,小高便擅自离职,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签约金、经济损失及违约金。

  该案涉及网络直播新业态领域争议,不能仅依据合同文字进行表面审查,需重点围绕“合同性质认定”“行为合法性”和“违约责任划分”等方面深挖案件存在的争议焦点。

  考虑到原告传媒公司位于山东省、被告小高现居住在黑龙江省的情况,为提升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采用网络远程庭审开展审理工作。

  首次网络庭审中,小高一脸委屈地陈述,而公司代理人则坚称小高“违约跳槽”,导致前期投入血本无归。

  承办法官通过查阅双方聊天记录、工资转账凭证、直播录屏等证据,发现公司确实存在薪资延迟发放的行为,且未给小高缴纳社保;核查直播后台数据时,发现部分直播内容存在“衣着暴露、言语挑逗”的情形,但涉黄证据链不完整。

  法官‌见双方对立情绪激烈,便决定通过“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承办法官在云端庭审中打开“普法直播间”。一方面,严肃指出传媒公司在合同条款的约定不符合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且要求主播直播的平台存在法律风险,若坚持高额索赔,可能因合同无效或违约金过高被驳回,甚至面临行政处罚。

  另一方面,法官安抚小高的情绪,并向其释明即便合同无效,但她已收取的签约金需部分返还,且擅自停播可能承担一定过错责任。

  通过多次组织调解,法官引导双方正视履约过程中各自存在的瑕疵,公司放弃高额违约金诉求,主播分期支付签约金及部分成本。最终,这场“不握手”的线上和解,既守住了法律底线,也给迷茫的年轻人留出改正机会。

  法官介绍,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合同不是卖身契。年轻主播签约时往往被“高薪”“保底”迷花眼,却不知有些公司专门在合同里埋“雷”。该案给直播行业敲响警钟——平台运营要守住法律底线,新人入行更要擦亮眼睛。

  法官提醒,新兴业态的蓬勃发展催生网络主播等灵活就业形态,但行业的规范化进程仍需法律护航与契约精神的支撑。年轻的从业者不能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轻率缔约,无论是平台运营还是内容创作,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与公序良俗的轨道上运行。唯有各方恪守诚信之本、筑牢合规之基,方能构建清朗的网络生态,让数字经济在法治阳光下行稳致远。(谭伟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