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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林区法院高效化解交通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9:36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通过与当事人耐心沟通、化解心结,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据了解,原告赵某甲驾驶两轮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与同前方路旁停的一辆牵引车、一辆挂车相撞,造成原告赵某甲受伤及两轮电动车损坏的一起伤人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因赔偿事宜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诉至法院主张赔偿自己的医疗、护理、误工、伙食补助、交通等费用。

  该院始终遵循“调解优先、能调则调、调判结合”原则,充分发挥调解在审判工作中快速、高效的作用,致力于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引导案件当事人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效果。

  该案涉及到保险公司理赔款项,主审法官孙源海庭审过程中仔细查阅病历单、赔偿明细、保险公司交强险、三者险具体赔付项等相关证据,认真询问双方调解意向,多次向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各让一步,经过不断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交通事故案件的当事人在面临经济损失的同时,往往还承受着身体上、精神上的痛苦,该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始终坚持“情法交融”,司法温度的标尺是“情”,法官要通过将心比心的每一句温暖话语、用心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积极救助的每一名困难群众,传递司法的温情。

  下一步,该院将坚持善意文明理念,充分用好和解、调解方式,妥善维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通过典型“小案”诠释“大道理”。(张沫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