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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退费难”!长春经开法院调解助维权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1:10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19日电 (谭伟旗 王琪)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件因舞蹈培训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2022年2月,原告李某在网上看见某舞蹈培训机构有团购的成人试课舞蹈班活动,便前往该培训学校进行试课。被告承诺零基础教学包会还能推荐工作,恰逢活动报名优惠,李某就签订了学员培训合同,支付了相应的培训费。后来发现由于是零基础,教课节奏太快学不会,李某就和机构负责人沟通想退费或转卡,均被拒绝。

  今年,李某因为身体原因,脚部做了手术,医嘱载明“一年内避免跑跳等剧烈运动,避免过度挤压弯曲脚趾,避免足部负重过大”,故据此向该舞蹈培训机构提出退费,该舞蹈机构以收据已经载明“报名后概不退费”为由拒绝退款。协商不成,李某诉至法院。

  面对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法官张双庆考虑双方各自陈述的合理性问题,希望双方能换位思考,各退一步,妥善化解纠纷。舞蹈机构虽在收据上写明 “报名后概不退费”,但仍需考虑对方的实际情况。

  因原告已经手术,长期不能履行合同致使原告初始报名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双方解除合同符合现实情况。在双方对于已上课时数量及价格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法官依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同时耐心地对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

  最终,在合理扣除已接受培训的课时费后,培训机构当场退还剩余培训费用,李某当场撤诉。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如今,各种面向成年人的兴趣班、培训班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选择放松及提升自我的方式。消费者在选择时,应当全面衡量自身条件能否完成培训,应当关注费用计算、退款条件等与自身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与矛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