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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实施住房公积金新政 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3日 14:18 来源: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编辑:王思博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面临诸多挑战,群众住房需求与市场供给之间的平衡成为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在此背景下,延边州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聚焦群众住房需求,以科学统筹、精准发力的务实举措,在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升级方面迈出坚实步伐,新政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进一步降门槛、提额度、简流程,让更多缴存人享受政策红利,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彰显出政务工作在民生保障领域的积极作为与创新亮点。

  优化归集提取服务,实现“高效用”,凸显政务服务精细化亮点。取消异地转入时间限制,在州内设立账户即可办理外地公积金转入,实现缴存权益无缝衔接,极大地方便了缴存人在不同地区间的公积金流转,减少了办事环节与时间成本。取消购房提取次数限制,以家庭为单位每次购房提取间隔满3年可再次提取,为有多次购房需求的家庭提供了有力支持。优化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流程,开通线上办理渠道,推行按月提取,让缴存人足不出户就能轻松办理业务,提升了政务服务的便捷性与高效性。取消账户余额冲抵贷款月供条件限制,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公积金账户总额大于当月应还款额即可冲还,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使公积金更好地服务于缴存人的住房需求。

  加大贷款支持力度,实现“轻松用”,展现政策扶持精准化亮点。取消首套房与二套房贷款认定,均按首套房政策执行且利率不作上浮,这一举措降低了购房者的贷款成本,减轻了购房负担,有效刺激了住房消费需求。恢复直系亲属参贷业务,强化家庭住房互助,充分发挥了家庭成员间的资金支持作用,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贷款选择与资金保障。下调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至15%,降低首付压力,让更多资金有限的购房者能够实现购房梦想。扩大贷款额度上浮范围,符合条件群体额度上浮20%,单方最高可贷84万元、双方最高可贷108万元,满足了不同层次购房者的贷款需求。推出商转公组合贷、贷款展期等业务,满足群众多元贷款需求,进一步拓宽了贷款渠道,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加灵活多样的贷款方式。

  完善灵活就业政策,实现“便捷用”,体现政策覆盖全面化亮点。实施灵活就业人员预缴贷款政策,预缴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为灵活就业人员购房提供了便利条件,打破了传统就业形式在公积金贷款方面的限制。规范缴存基数与比例,下限调至最低工资标准,上限调至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比例与单位职工标准同步,确保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的公平性与合理性。支持按月、按季、按半年自主选择缴存,实现“即开户、即缴存、即贷款”,给予灵活就业人员充分的自主选择权,提高了政策的灵活性与适应性。推行贷款“缴还一体化”,取消销户提取时间限制,做到“随时缴、随时退”,进一步优化了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与提取流程,提升了政务服务的便捷性与满意度。

  延边州此次住房公积金新政的实施,从归集提取、贷款支持到灵活就业服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优化升级,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切实解决了群众在住房方面的实际问题,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充分展现了政务工作在民生保障领域的责任担当与创新活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