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法院/供图
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郭家店法庭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有力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保障。
据悉,原告王某1(母亲)与被告王某2(父亲)原系夫妻关系,婚内育有一子,两人在2020年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母亲王某1抚养,王某2每月向孩子支付抚养费。但离婚后,被告王某2一直未按约定履行支付抚养费,因王某1经济拮据,无力独自承担抚养婚生子的重任,无奈将王某2诉至法院。
庭审前,郭家店法庭法官王鹤依法接收了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支持起诉书。考虑到事关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在收到案件后,法官与检察官进行详细沟通,共同协商,积极联系被告王某2,并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为妥善处理纠纷,将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经法官与检察官调解,告知王某2虽然双方已经离婚,但作为父亲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可推卸的责任。最终,王某2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双方终于就抚养费的支付达成和解协议,承诺给付拖欠抚养费,后期每年支付抚养费,并约定给付方式。
下一步,该院郭家店法庭将继续维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思路,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晴空。(刘栋)
(来源:中新网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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