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23日电 (谭伟旗 郇春雨)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精神慰藉的需求逐渐增加,猫咖(主题咖啡馆)、宠物馆等也出现在大众视野,深受青少年、小朋友的喜爱。但若小朋友在和宠物玩耍时被宠物馆内宠物抓伤,那责任由谁承担?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就以案释法,介绍了相关法律信息。
据悉,赵某带女儿来到某宠物馆游玩,因赵某临时有事需离开一会儿,待征得店主同意后便将女儿独自留在店内继续玩,但赵某回来后发现女儿手上被宠物馆内动物咬伤,赵某认为宠物馆店主既然已经同意帮忙照看孩子,且孩子是被宠物馆内宠物咬伤,就应承担相应责任。
宠物馆经营者张某认为店内已经明确标注过相关警示标语,且孩子手上的伤口并不严重,在发现后做了消毒处理,且也愿意承担孩子打疫苗的相关费用,不应该再承担相应责任。二人协商无果后,赵某将张某诉至法院。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这是一起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案,该案中赵某的女儿作为一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宠物馆内玩耍时被宠物抓伤,张某作为该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理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赵某作为其女儿的监护人,脱离监护,存在一定过错。
该院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判决被告某宠物馆经营者张某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
法官介绍,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属于过错责任原则,该案中宠物馆经营者张某对来宠物馆玩耍的赵某女儿需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宠物馆经营者张某应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但在该案中,根据宠物馆该经营场所的经营性质和特点,赵某的女儿也应自负一定责任,且赵某作为监护人,将女儿交由宠物馆,外出脱离监护,未尽到自身的监护责任也存在一定过错。
法官提醒,猫咖、宠物馆等经营场所原本是为缓解人们压力,给人们带来快乐的地方,但消费者在和宠物互动,享受休憩、缓解压力和放松自己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宠物本身的危险性,一定要注意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潜在危险发生。(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