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中共舒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吉林市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舒兰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舒兰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舒兰市文物长制实施方案》。吉林市副市长、舒兰市委书记、舒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张静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舒兰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深改委会议精神,全力推动舒兰市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要增强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扛起主体责任,保持改革定力,增强改革信心,把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任务与落实“十四五”时期重大发展战略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以更大决心、更强举措奋力推动舒兰市改革工作在新发展阶段取得新成效。要系统谋划推进。各涉改单位要超前思考、主动作为,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战略目标任务,聚焦事关发展全局的重点工作,精准承接省市改革任务,扎实部署好2021年改革工作,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持续提升舒兰全市改革综合效能。要坚持靶向发力。紧密结合上级要求、群众期盼、市情实际,谋划出台今年的改革工作任务,紧扣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推出更多针对性、关联性、带动性强的改革举措,为推进舒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本次修订的《舒兰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明确了舒兰全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责任落实,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舒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发挥优势,不断释放文物事业发展的潜力。要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