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2月23日电 (谭伟旗 刘柯妍)近日,面对有能力履行却“挤牙膏式”配合的失信被执行人,榆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不断平衡“力度”与“温度”,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顺利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既做到了案结事了,又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悉,2020年,被告刘某无证、未戴头盔驾驶一辆达到报废标准且未投保交强险的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与相对方向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没戴头盔的赵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此事故经当地公安部门交通警察认定,赵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被告刘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赵某住院治疗共59天后无效死亡,因赵某生前无妻子、无儿女,且父母已经先于赵某去世,其兄弟姐妹赵某龙、赵某杰、赵某英为维护死者赵某的合法权益,作为原告将被告刘某诉至法院。但被告刘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给付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并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其财产进行了查询,但未发现其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便将刘某拘传至该院。
“法官,我确实没那么多钱,我现在自己带着孩子,生活条件你也看见了,这样,一年我给一万,你看行不?”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因案施策,考虑到此案关系到两个家庭幸福,为最大程度保护双方利益,转变工作方式,耐心对被告进行释法说理,既告知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拖延执行进度的法律危害和后果,又从情理角度多番劝解。
最终,被执行人不再规避执行,通过家人、亲戚、朋友筹款,一次性支付原告钱款,申请执行人考虑到被执行人家庭生活确有困难、并且是单亲家庭,剩余案款自愿放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强人性化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充分运用调解、和解等手段,全力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尤其是低收入人群及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强化人民调解、人民执行力量,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勇前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