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月5日电 (谭伟旗 张鑫)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一起案件。
据悉,王某嫌自家农地周围的树木妨碍耕种,遂用手锯将碍事树木伐倒,经人举报后,被公安机关逮捕,随后移交至检察机关。公诉机关指控王某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王某擅自将其自家农地旁的十余株林木伐倒,其中有水曲柳3棵。经鉴定水曲柳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被采伐树木已追缴返还。并向法庭提交破案经过、情况说明、认罪认罚承诺书、具结书、涉林案件鉴定报告等证据。
王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相关证据均无异议,并且认罪认罚,对其砍伐林木的行为表示深深的后悔。
该院认为,王某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王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最终,该院判决王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作案工具手锯依法予以没收。(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