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服务企业月”工作部署要求,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企业走访活动,将司法服务举措落到实处、细处,以实际行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企业复产复工。
近日,该院民四庭分别与四家包保企业取得联系,与企业负责人就当前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深入交流,全面了解企业复产复工的各项情况和企业发展动态,询问企业存在的困难和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积极解答法律疑惑,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征询企业对该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该院民四庭法官胡月皓、王忠旭,法官助理尤文汇来到保供企业走访座谈。座谈会上,胡月皓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企业在疫情期间采取的防控措施和保供情况,询问经营中法律方面的需求和问题,并听取了企业对该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企业负责人表示,该院送法、送服务进企业,主动提供法律帮助,提高了企业在经营中的风险防控能力,指导化解企业遇到的法律纠纷,充分体现了该院对民营企业的关心。作为保供企业,理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服务人民,承担社会责任。
开展“服务企业月”不仅是聚焦企业实际司法需求,有效提供司法供给的重要举措,更是为企业纾困解难,引导企业规范内部管理的有效途径。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入落实“服务企业月”活动,以优质、灵活的司法服务,有效促进企业规范经营,为地区经济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谭伟旗)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