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月11日电 (李丹)记者从11日召开的长春市园林绿化违法砍伐树木问题执法检查工作会上获悉,即日起至24日,长春市城市管理局与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针对园林绿化违法砍伐树木行为,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会议现场。 李丹/摄
据悉,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有关问题的通报》和省市主要领导相关批示精神,结合城管园林绿化执法工作实际,长春市城市管理局与长春市林园局积极推动两个系统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积极推动园林绿化违法砍伐树木的行政执法工作。
会议现场。 李丹/摄
据介绍,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分为四个阶段:
1月11日至12日为先期排查阶段,由长春市林园局提供2021年以来经备案审批的“砍伐树木”所有相关材料和信息,各成员单位根据该材料信息,进行分类核对,开展基础性研判;
1月13日至17日为现场检查阶段,由长春市城管局牵头,长春市林园局配合,各城区、开发区城管局和住建(林园)局参与,对照审批备案材料和信息清单,逐一进行执法检查,查找问题,找准典型,形成工作台账;
1月18日至20日为督促整改阶段。对此次现场执法检查出的情况和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立即行动,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效果达标;
1月21日至24日为总结验收阶段。组织相关人员对“回头看”工作效果进行全面验收,召开总结会议,形成汇报材料。
“此次行动主要针对经林园局审批备案的114件砍伐树木相关信息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是针对‘少批多砍,未批即砍’的现象进行核查。”长春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监督管理处处长穆春毅表示。
据介绍,除进一步严格执法外,长春市还要在全市园林绿化及其执法领域建立树木砍伐审批信息联动机制。具体包括建立园林绿化树木砍伐信息报告制度、备案审批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执法处罚信息反馈制度和建立园林绿化树木砍伐执法信息链接平台制度等五项制度,通过制度规定和安排来实现工作机制上的无缝对接和运行有序。(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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