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6日电(谭伟旗 侯博特)当下,越来越多的人习惯用手机支付钱款,但吉林一男子却偷用女友手机为自己转账,触犯了法律。
记者6日从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公开审理一起利用网络支付实施盗窃案件。
据悉,被告人李某趁其女友胡某不备,偷看其女友的手机解锁方式和支付密码,将其女友胡某手机微信里的钱款转账并提现至李某自己的微信钱包,累计10笔转款。
每次转账得手后,李某均删除相关的微信转账记录,共计盗走女友胡某微信钱包里的钱款人民币37000元,用于个人开支。
后胡某急需用钱,却发现余额不足,其通过微信账单发现,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男友李某先后转走她10笔钱,随后胡某立刻报警,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进行了法庭调查,并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该案将择期宣判。(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