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林区基层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6月16日电 (谭伟旗 秦雯)《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今年4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9次会议通过,于6月15日正式施行。
为提高审判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审判质效,审理好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近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及时组织法官干警集中学习《解释》及配套典型案例。
加强对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学习,对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在学习讨论中,综合审判庭庭长田茹对《解释》的起草背景、指导思想和原则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与会的法官干警们也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发表了各自的学习心得。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继续加大对《解释》的理解与运用,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为珲春林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实现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