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2月2日电 (谭伟旗 李安琪)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优化创新“议价”评估流程,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更节省了近百万元评估费用,实现了多方共赢。此次以“议价”方式开展股权价值评估,也是该院创新优化司法拍卖流程的有益探索。
据悉,2018年12月,借款人孙某二人、徐某二人、白某二人及董某,分别与长春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并借款。与此同时,长春市某润滑油有限公司与村镇银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约定以其持有的吉林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金作为出质物为4笔贷款提供担保。
借款到期后,四方借款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村镇银行遂诉至法院。经法官调解,四案件均达成调解,约定借款人如未能还款,则村镇银行对上述股金在拍卖、变卖、折价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此后,四方借款人均未履行义务,村镇银行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经执行法官多方查询,未发现四方借款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
经与当事人沟通,借款人亦表示无法提供财产还款。法官将相关情况告知村镇银行后,银行根据调解书和权利质押合同的约定,申请拍卖润滑油公司持有的某农村商业银行的股金。
虽然决定拍卖润滑油公司享有的股权,但如何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却成为摆在执行面前的第一道“拦路虎”。对于股权的价值评估相比房产要复杂的多,无法用“询价”的方式评估。
然而,采取传统委托评估机构线下评估的方式弊端也很明显,不仅存在程序繁琐、耗时较长等问题,还会产生大量的评估费用,对于该院及双方当事人来说都很费时费力。面对这种情况,法官结合以往工作经验及多方考量,认为可采取双方当事人“议价”的方式解决此问题。
最终,法官将此股权提交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顺利为申请执行人回款。(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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