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榆树市人民法院 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19日电 (谭伟旗 于静波)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法官倾尽全力帮其执行到亡故亲人的赔偿金表示感谢。
据悉,2021年5月,被告杨某驾驶的三轮载客摩托车横停在公路上。此时庞某保驾驶二轮摩托车为躲避杨某占道的车,将车驶入公路西侧路基下,后头部撞到一停驶的货车右前侧,庞某保当场死亡,摩托车损坏。
此事故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做出责任认定,被告杨某与庞某保承担同等责任。该院经审理查明相关事实,判决被告杨某赔偿原告刘某、庞某。判决生效后,因杨某一直未履行义务,遂刘某、庞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法官姜兆峰多次与被执行人杨某及其亲属进行沟通,并向其阐明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及严重性。
在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双重攻势下,杨某及家人表示会尽快将存放在自家院内的玉米变卖,然后将价款交至该院。
但杨某又再一次成为“失信人”,不仅没有变卖玉米,人也不知所踪,随着雨季到来,为防止玉米霉变扩大损失,最大程度上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官立即决定对存放的玉米进行强制变卖。
近期,法官就玉米的变卖价格先后前往新立镇及榆树周边进行询价,并就变卖相关事宜与被执行人所在村干部进行沟通,希望可以联系到被执行人回来自行变卖玉米。
联系杨某再一次无果后,自称被执行人亲属的王某主动联系到法官,表示自己受被执行人委托对其存放在家中院内的玉米进行变卖,但被执行人希望法官可以保留部分生活费。
法官考虑到的被执行人家庭的实际情况,在征求了申请人的意见后,表示可以为其保留部分生活费,以维持其正常的生活,免除被执行人的后顾之忧。
收玉米当天,姜兆峰法官一行人来到杨某家中对打玉米的相关事宜进行全程监督。但玉米收购者表示玉米质量较预期相差较大,要适当降低收购价格。法官随即展开劝解,三方均对降低收购价格无异议,玉米变卖事宜得以顺利完成。
虽然案件并没有完全执行完毕,但是经过法官不断地努力,被执行人感受到了该院的善意执行,在收购玉米当天委托其亲属主动找到该院要求与申请人进行和解,目前双方已就和解事宜展开协商。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妥善办理涉各类执行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在具体的案件执行中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构建良好的司法环境保驾护航。(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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