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近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介绍,今年3月1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长春中院设立东北地区首家国际商事法庭。8月15日,长春国际商事法庭正式开始受理案件。
提升司法服务新效能
长春国际商事法庭受理包括吉林省内除吉林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外,诉讼标的额不满50亿元的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以及上述管辖域内一方当事人为外商独资企业的商事案件、信用证纠纷、保函纠纷案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等。
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涉外民商事案件339件,已结330件,结案率达97.35%;国际司法协助案件47件,审结率达89%。案件数量平稳增长,范围涉及23个国家和地区。
长春国际商事法庭法官全部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并且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15年以上,能够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审判团队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致力于涉外公司、合同等业务领域的学习和研究,调研成果显著。
长春国际商事法庭还积极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各类涉外审判工作会议、业务培训,到先进地区交流、进修,进一步提升处理涉外法律事务能力,促进审判队伍建设的国际化、专业化、现代化。
开辟国际交流新天地
长春国际商事法庭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发挥智能办案辅助系统作用,建立涉外案件大数据模型,提高审判效率,对案件做到全面、细致、精准把握。同时,秉持诉源治理理念,积极回应涉外当事人的多元司法需求,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逐年增多。
为解决向境外当事人送达难的问题,设置了涉外送达专办员。部分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案件,审结期限仅用1至2个月,提升效率将近80%。
长春国际商事法庭还全力服务和保障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与发展,落实东北振兴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助力打造东北亚区域开发合作新格局,提出服务和保障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具体措施15条。
长春国际商事法庭连续参加两届中国图门江区域(珲春)“一带一路”建设法学研讨会,交流介绍涉外民商事审判情况和经验做法。今年,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生效,长春国际商事法庭进一步加强与外事、商贸部门、仲裁机构和涉外企业代表的联络沟通。
谱写涉外审判新篇章
12月10日,长春国际商事法庭迁入长春智慧法务区,敲响入驻新址的“第一槌”。充分发挥“智慧法院”的各项功能,依法公开审理了申请人王某某与被申请人张某峰、张某生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对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运行具有标志性意义。
下一步,长春国际商事法庭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加强审判指引工作,提供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障服务。打造优品精品工程,提升涉外商事审判专业化水平。提升团队业务水平,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推进智慧法庭建设,加强涉外在线诉讼服务。完善对接联动工作,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强化交流合作,构建多方资源协同支持体系,推动长春国际商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助力吉林对外开放实现新发展。(谭伟旗)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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