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法院/供图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缓解涉民生类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困境,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党支部决定“开展‘党建+’帮扶特困申请执行人”活动。
端午节前夕,该院执行局局长许卫东带领执行局党支部书记卞旭东等党员对四名困难申请执行人进行走访慰问。该四名申请人系因交通肇事致身体伤残,不同程度丧失劳动能力,法院分别判令被执行人赔偿。
申请执行人孙某,1990年出生,现住榆树台镇,家有两个孩子都在上学。2019年孙某驾驶轿车与赵某驾驶的农用四轮车相撞,孙某被评定为五级伤残;孙某表面看起来很正常,实际多处器官严重受损甚至摘除,丧失基本劳动能力,靠年逾50岁的母亲打零工维持家庭生活及孙某两名子女上学的费用。
申请执行人孙某某,现住孤家子镇内,家有两个孩子都在上学。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是雇佣关系,2015年孙某驾驶刘某的挂车与胡某驾驶的重型货车相撞,经交警判定孙某负全责,此次车祸孙某面部严重损伤,被评定为七级伤残。被执行人始终未给付孙某某医疗费用等赔偿。孙某某目前靠在孤家子镇内开三轮车维持其与父母生活及子女上学费用。
申请执行人刘某,1989年出生,现住小城子镇,家有一名9岁的儿子。2014年刘某被周某驾驶的面包车撞成重伤,经鉴定为后遗症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家庭为给刘某维持生命花光了全部积蓄。目前刘某儿子靠学校特困生资助维持学业。
申请执行人侯某,因农村房屋坍塌,现暂住在其妹妹家中。2016年年初侯某被张某驾驶的轿车撞伤,经鉴定为四级伤残,生活需要护理。
在每个申请执行人家中,执行局干警都详细询问了他们的健康、生活等情况,并与其沟通案件的相关情况,认真听取了每个申请执行人的诉求和愿望,许卫东表示,该院会想方设法,尽可能地帮助其解决难题,申请执行人及其家人对法院给予他们的关怀和帮助表示感谢。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执行局干警将继续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的工作态度、为民的深厚情怀,竭尽所能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度与满意度。(刘栋)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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