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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起纠纷!龙井法院:想好后果!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0:51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龙井市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6月6日电 (谭伟旗 潘丽莉)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案件,一场借贷纠纷、一份连带担保合同,让原本和气的两家邻里变成仇人。

  据悉,胡某与李某为同村邻居,2014年4月李某、胡某和杨某三家成立联保小组,共同向龙井某银行贷款,由李某借贷,其他两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共同签订借款合同。胡某和杨某按合同约定偿还完借款,但李某未能按合同规定进行还款。

  因李某违约,龙井某银行向法院提请诉讼,并要求胡某及杨某承担连带责任。

  经该院审理判决,李某需向某银行履行还款义务,胡某及杨某承担连带责任。法律文书生效后,某银行向该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调查李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后,继而对连带责任人胡某采取强制措施,扣划胡某名下银行账户金额,银行借贷纠纷得以执结。

  在还清银行借款之后,胡某向该院提请诉讼,要求邻居李某偿还此前胡某代其偿还的银行借款。由此,一起邻里间的追偿权纠纷拉开帷幕。

  在得到判决李某需向胡某偿还本金及利息后,胡某也向该院提起强制执行请求。案件一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就主动约谈双方当事人,但双方现在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状态,哪里肯和气商量。

  正值农耕时节,双方当事人也正忙于春耕,执行法官决定前往当事人的农耕田间,来一场田间地头的现场商谈。

  烈日下,执行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大至法律方面的强制后果,小至邻里间的柴米油盐,由法律讲至人情,历经三个小时的劝说开导,终于让双方冰释前嫌,达成和解。

  法官提醒,在签订连带担保责任合同书时,千万要摒弃亲友、邻里间的“面子”因素,一旦在连带担保合同书上签字,那就附有同样的偿还义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