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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法院:租赁费用起纷争 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4:40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纠纷案件。

  据悉,2018年,梨树县孤家子镇某建筑设备租赁站经营者于某将钢管、门型架等设备租赁给被告王某使用,在此期间,王某支付了部分租赁费。2021年2月,经双方结算后,王某欠租金未支付,于是写下了一份欠条,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

  由于原告于某也需要资金周转,便向被告多次催要,但都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遂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租赁费。

  该院孤家子法庭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发现,案件诉求数额虽然不大,但该租赁事宜争议时间长,原被告双方积累了很深的矛盾。对此,办案法官认为要将工作着重在矛盾化解上,调解结案会比判决效果更好。

  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办案法官在查阅卷宗材料后,立即通知王某到庭,从情、理、法等各个方面为王某进行法律释明,化解双方的矛盾。

  最终,通过法官耐心的调解,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当即给付租赁费,至此,这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终被化解。

  该院始终秉承“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将更多案件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诉前,通过调解缓和双方当事人矛盾,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