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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林区法院:巡回审判进林场 法护青山不放松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3日 10:25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珲春林区基层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4月23日电 (谭伟旗 李雅楠)近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审结了一起盗伐林木案,被告人王某某犯盗伐林木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受到法律应有的处罚。

  据悉,2022年3月至4月,被告人王某某携带手锯驾驶农用四轮车在汪清林业有限公司金苍林场内非法采伐杨树、落叶松、黑桦、白桦等林木共计87棵,立木蓄积4.3296立方米,总价值人民币1651.35元,盗伐地点位于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区域。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王某某对自己所犯盗伐林木的罪行供认不讳,当庭表示悔罪,并自愿认罪认罚,主动承担赔偿修复生态环境损失。此案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近期,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国荣在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林场职工及群众20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法庭即课堂,法官即教官,坚持到案发地巡回审理是该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的重要举措,以案释法扩大案件裁判效果,实现“看得见的教育”,把庭审开成一堂普及法律、宣传环保的法治课堂。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坚定不移地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实现巡回审判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将环资巡回审判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确保以案释法取得实效,为推进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