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4月11日电 (谭伟旗 高子超)近日,农安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立案前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法官认真细心的工作态度和善意文明的执行方式,解开了双方的心结,缓和了关系,圆满执行此案件。
据悉,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桑某,婚后育有一女儿。今年1月赵某到法院诉讼要求离婚同时变更子女抚养权,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桑某并未按民事调解书履行义务,将孩子交给赵某抚养,于是赵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收到执行申请书后,该院执行局副局长翟丽侠第一时间研判案件,考虑到考虑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本着温情执法的初衷,法官通过电话多次作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释法明理,倾听双方对孩子的不舍和思念。
经过法官耐心的疏导与劝解化解了双方婚姻生活中产生的矛盾心结,双方卸下包袱,愿意依法履行各自的抚养权与探视权。
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约定时间对婚生女进行交接,约定当天,赵某精心为女儿准备了新衣服,提前置办好全部生活用品与干警一同来到桑某家中,在将孩子交给申请人赵某后,桑某一再叮嘱赵某千万好好抚养女儿,细心叮嘱照顾婴儿的注意事项。
交接完成后,赵某保证日后不阻止桑某探视孩子,桑某也保证会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双方努力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保证孩子的身心健康,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继续秉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工作态度,采取“刚柔并举”的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努力在司法工作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