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21日电 (谭伟旗 邹韵)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韩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的收益类保险现金,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彰显了司法权威。
据悉,2020年9月起,韩某开始在沈某处批发苹果用来销售,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截止至2022年2月25日,韩某拖欠沈某货款不予给付,沈某多次索要无果后,遂将其诉至法院。经该院法官审理判决,韩某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沈某货款。
此后,韩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简案组法官先行给被执行人韩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查询到韩某名下房产一套,遂前往长春市房产档案馆予以查封,并按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程序将案件移交繁案组处理,近期,案件正式立在姜丽娟法官名下。
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翻阅卷宗查看案件及财产控制情况。因该案执行标的不大,法官遂决定先行开展调解工作,希望能够促成自动履行。但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韩某,韩某均不接电话。
此时,作为繁案组唯一的女执行法官,姜法官并未轻言放弃。每隔一段时间,法官就会给韩某拨去电话,在十余次电话拨打中,韩某终于败下阵来,接了电话。但韩某态度十分恶劣,拒不配合法官工作。
案件陷入停滞,因执行标的过小,处置房产显然不合时宜,申请执行人也未提供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但法官依旧再次对韩某财产情况进行全方位调查,意外发现,韩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多份分红型保险。
随后,执行法官和助理前往该保险公司现场查询保单现金价值,其中有一份刚好满足本案执行金额。法官遂向该保险公司下发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先行冻结该保单。
为了不损害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官先向被执行人下发通知书,告知其在三日内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如到期未履行,将会对该保单予以划拨,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三日后,韩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官遂前往保险公司对保单进行了扣划,将该案钱款执行到位。此后,法官助理很快将执行回款划拨给沈某,该案执行完毕,仅用时15天。(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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