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13日电 (谭伟旗 万春晖)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松原市长岭县异地执行过程中,面对需要紧急扣押车辆的执行任务和人手紧缺、时间紧迫的现实困境,同在长岭县车辆管理所办理业务的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困难之际及时伸出了援手。
据悉,2017年,长春市某钢铁有限公司与吉林省某钢材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为其供应钢材。合同签订后,钢铁公司如约履行了供货义务,但钢材销售公司却拖欠部分货款未能给付。2021年9月,双方对账,钢材销售公司拖欠货款,钢材销售公司法人艾某以个人名义为此笔货款提供担保。
然而,钢材销售公司依然未能如约还款,钢铁公司遂诉二被告至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书,约定分期履行时间及金额。
此后,钢材销售公司未能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责任,钢铁公司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法官立即对二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调查,发现钢材销售公司没有财产信息,艾某名下虽有多处住宅用房,但房屋均有多道抵押贷款。
在核实房屋抵押情况后,法官发现抵押贷款很高,拍卖房屋后可能连抵押贷款都不够偿还,财产处置也就失去意义,一时间案件陷于停滞。
经过与钢铁公司代理人沟通,代理人提供艾某于2021年购买了一辆商务车,现在很有可能在长岭县。为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沟通,由法官前往长岭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对车辆信息进行核实调查,由申请执行人前往长岭县寻找车辆下落。
执行法官在车管所查封车辆车籍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打来电话,表示在艾某一处工地发现一台类似车辆,但车辆没有车牌,不能确定是否是艾某名下的车辆,希望法官尽快前来扣押。
此时,执行法官面露难色,因为想要扣押车辆,外出人手显然不够,如联系当地法院配合,时间上不够充裕,车辆很有可能已经被开走。
正在法官焦急思索怎样处理时,正在办理查封业务的大庆萨尔图法院执行干警看出了法官的难色,并询问了原因。了解事情原委后,热情表示可以协助一同前往现场扣押车辆。
到达现场后,法官立刻采取封路措施,防止车辆逃跑。扣住车辆后,却发现车身颜色、临时车牌等信息与车辆管理所登记的信息都不一致,但经过比对大架号,确定就是该车。于是,法官立刻联系目前车辆使用人,告知依法对该车进行扣押。
然而,车辆使用人却拒不交出车辆钥匙,阻碍执行。法官遂对车辆使用人进行释法明理并予以警告,在司法的强大威力面前,车辆使用人配合了执行工作。
最终,在兄弟法院的鼎力支持、配合下,该院成功扣押了被执行人车辆一台,充分体现了法院系统“天下执行一家亲”的行动精神。(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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