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10日电 (谭伟旗 黄美妍)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对其负责的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送达了该院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该申报令详细记录了夫妻共同申报的适用情形、申报时间、申报要求、申报内容及法律后果等内容。
法官介绍,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责。要做到公平公正,首先就要弄清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正式开庭或庭审前询问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并记录,这些工作实际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申报。
该院向当事人送达《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使他们逐渐意识到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法定义务。如果当事人不如实申报或拒绝申报,就属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可根据此项推定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主观上具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故意。
在判决准许离婚的条件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