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9日电 (谭伟旗 李欣悦)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中心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不到一周的时间内成功调解案件纠纷,达到案结事了,高效便捷化解了矛盾纠纷。
据悉,原告小吴(化名)与被告小周(化名)在2006年7月5日在柳河县民政局进行登记结婚,小吴为初婚,小周为二婚,结婚后在2007年婚生子出生,现16周岁。小吴称在7年前小周就离开家在外地打工,一直没有联系,直至2021年才通过孩子与小周取得联系。
小吴认为,小周婚后未履行家庭义务,二人常年分居,婚姻感情已经破裂,因双方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产生矛盾,小吴要求小周承担7年外出期间拖欠的抚养费,而小周只愿意承担现在到孩子18周岁的抚养费,小吴无奈诉讼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后,本着离婚纠纷不伤害婚生子女的前提下,决定以调解的方式去化解纠纷。于是,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积极联系小周询问其意见,小周表示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关于拖欠抚养费的请求。
工作人员联系到当事人所在乡镇的司法所所长配合,一起前往小吴家中,向小吴释法明理。在征得孩子的意见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被告解除婚姻状态,被告同意支付抚养费,每月给付,直至给付完毕为止。
该起离婚纠纷,用时5天便成功调解,大大缩短了审理周期,离婚案件的成功调解有利于避免双方矛盾激化,并且降低对子女身心创伤程度,也能及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