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3日电 (谭伟旗 姜英兰)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楼上漏水渗到楼下导致楼下浸泡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据悉, 案涉楼栋系老楼,楼上楼下均为商户,用户专有部分的管道年老腐蚀而破裂。因事发时为晚间,次日早晨楼下商户开门营业时才发现漏水,致使楼下的商品浸泡,损失较大。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商户逐向法院提交诉状。
诉前调解阶段,案件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在向二人了解情况时,双方对于楼上漏水造成楼下损害的事实均予认可,并同意进行赔偿,但因前期协商过程中未能妥善处理,激化了矛盾。
起初,双方互不退让,楼下商户坚决要求对损害后果进行鉴定,楼上商户也坚决表示通过法院程序进行裁判,会按最终数额进行赔偿。
后经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分析案件情况及和解解决的益处,并协调双方意见差距,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诉前调解阶段撤回了诉讼。
定纷止争是司法功能之一,在诉前调解阶段解决纠纷,既可以使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更能促进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