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2月27日电 (谭伟旗 刘阳)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据悉,宋某于2004年到2022年一直在龙井市某国有企业工作,还曾担任过企业副职。2022年10月,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宋某才发现2019 年4月之前,企业一直未给宋某缴纳社会保险。宋某遂将该企业诉至法院。
但是,该案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故该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了宋某的诉讼请求。
见宋某疑惑未消,也为让宋某更好理解判决,承办法官向宋某送达裁定书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判后答疑。
法官告知宋某要求企业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与此同时,法官还积极和社会保险机构联系,引导、告知当事人应该如何通过社会保险机构正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承办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宋某解开了心结,并主动提出要和法官握手表示“感谢”。
法官介绍,判后答疑是人民法院针对当事人就认定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提出的疑问,由承办法官进行答疑的一种司法便民措施。通过判后答疑可以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判决、裁定内容以及从法律上正确把握和对待判决结果,切实达到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诉讼效率的目的。(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