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6日电 (谭伟旗 李雅楠)近日,一面鲜红的锦旗送进了珲春林区基层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这是申请人李女士一家为该院立案庭送上的一份礼物。
据悉,2022年9月27日,申请人李女士拿着一份借款合同焦急地走进该院诉讼服务大厅想要立案。原来,2020年9月3日被申请人张某某向申请人李女士借款,约定借期一年,按月支付利息,否则终止借款合同。
被申请人郎某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张某某支付利息至2021年11月,之后未支付利息,也未还款。李女士无奈之下才走进该院起诉,恳请查明事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了解申请人的诉求后,该院立案庭庭长朴哲权第一时间联系了被申请人张某某和郎某某。为尽快的化解矛盾纠纷,朴哲权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释法答疑,分析利弊。
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此案,仅在受案后两天内促成双方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今后,该院将继续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积极作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